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交易日:8:30-18:00)

投顾服务热线

兴业证券官微

兴业证券微博

关于对股票期权的保证金上浮比例进行整体调整及合同条款变更的通知

作者: 经纪业务总部   时间: 2018-05-22

尊敬的投资者:

为适应股票期权业务发展需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股票期权合约标的保证金上浮比例进行整体调整,原保证金上浮比例默认均为20%,现调整为 “保证金上浮比例默认均为5%,该比例调整生效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

同时,公司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以下简称《股票期权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作以下公告通知:

根据《股票期权合同》约定,投资者自公司公告之日起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股票期权补充合同》)进行确认,若投资者无异议请及时签署《股票期权补充合同》。若投资者对所修改的内容提出异议,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如有疑问可详询当地营业部或拨打9556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522

其它文章阅读

兴业证券官方网站-凯发官方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