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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福生科(300268)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事宜的通知

作者: 私人财富管理总部   时间: 2013-05-23

一、基金设立的背景及目的

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切实承担中介机构责任,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基金财产先行补偿适格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到的投资损失,后续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的其他责任方进行追偿。

二、基金的基本要素

基金由平安证券出资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基金的存续期间为自成立之日起2个月,基金管理人可视实际情况延长,但最迟不超过2013年12月31日。

平安证券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

基金管理人指定中国建设银行担任基金的托管银行,独立保管基金财产。

三、基金的补偿范围

投资者对万福生科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

(一)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二)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三)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情形的,分别计算每种情形下的补偿金额,按照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四、补偿金支付的基本流程

(一)、基金网站查询补偿金额及确认《和解承诺函》(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6月11日23时)

自2013年5月20日起至2013年6月11日23时,基金网站(www.wfskjj.com)开放对适格投资者的注册及补偿金额查询功能,适格投资者可以在注册并登录网站后,查询获知其补偿金额及计算方法。

决定接受基金提出的补偿方案的适格投资者,最迟需于2013年6月11日23时前通过专项补偿基金网(www.wfskjj.com)完成对《和解承诺函》的点击确认。

(二)、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发出对补偿金额的确认指令(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8日)

适格投资者需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发出对补偿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两种渠道,一是交易系统;二是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通过两种渠道均可发出有效指令。

适格投资者应当注意:

1、本次补偿权益的证券代码为“365268”,证券简称为 “wf补偿金”,补偿权份额一份代表人民币一元;

2、委托数量应当与补偿权份额完全一致,才被视为有效指令;

3、多次发出指令的,以第一次有效确认指令为准。

特别提示:以上一、二项流程依次进行,只有在完成第1项流程后方可进入第2项流程。

(三)、补偿金额支付及查询(2013年6月29-2013年7月5日)

2013年6月29日起,补偿工作组将按照发出有效确认指令的适格投资者数据,向基金托管银行下达划款指令,将补偿金划入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适格投资者应于2013年7月5日前对补偿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若到账金额与适格投资者在基金网站查询获知的补偿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服务热线向补偿工作组提出。

具体补偿公告、对象、金额、操作流程及后续事宜可通过"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专设网站查询,专项基金投资者咨询热线4008666789(服务时间:每日8:30-22: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一、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公告链接:

二、  补偿对象筛选原则

投资者对万福生科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

1、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2、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3、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情形的,分别计算每种情形下的补偿金额,按照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其他具体规定请参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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